2015年8月10日晚,网友发布寻人微博称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失联,失联前她曾前往同学李斯达所在剧组拍戏。
人物失联
周云露于2015年8月9日12时30离开宿舍前往百子湾拍戏。其拍戏所在剧组为传媒大学学生李斯达的组,“说戏份不重不会通宵,2015年8月10日计划去河北涿州参加本科同学婚礼,但同学均未见到她。”
2015年8月10日晚,一则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失联33小时的消息热传社交网络。
父亲以为遭绑架带钱赴京
在校方得到消息后,同一时间通知了周云露的家人。周父称,知道女儿失联后,他在10日当天,给女儿打了数十次电话均是关机状态,又在微信上给女儿留言,“人在哪,速回电急。”
后来,周父得知中国传媒大学还有一位男性同学失踪后,他感到了一些不测,于是在宜兴市当地向警方报案,并于当晚乘飞机来到了北京。
8月11日凌晨,周父再次发微信及短信给女儿,试图在女儿开机时能第一时间收到父亲的信息。
周父微信及短信称,“爸和哥已飞北京了并带了钱,好好跟他们谈,都是同学。露,如对方要钱,爸一定给,不要伤害双方,也许他们年轻冲动,好好谈,爸会原谅他们的。切记,开机让他们联系我,平安!”但周父一直没能等到女儿的回信。
证实遇害
2015年8月11日早9点多,原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副书记田维义发布微博称,传媒大学失联女生已遇害。
2015年8月11日12时30分许,平安北京通报称此案犯罪嫌疑人李斯达已被抓获,经讯问,李某某强奸周某某未遂而将其杀害。中国传媒大学也于中午确认周云露遇害。
案发经过
李斯达已被警方带走,“与周云露有关系,事情很严重”警方称。
2015年8月11日上午,网友不断发布寻找周云露信息。有新浪微博消息称,警察在传媒大学附近内蒙古饭店找到李斯达。内蒙古饭店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此事,称李斯达被三间房派出所带走,但不愿透露过多信息。
三间房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说:“带走因为与周云露事情有关,事情很严重,其他不能透露。”
2015年8月10日晚,警察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宾馆找到了李斯达,当时他正在睡觉。
2015年8月10日23时许,朝阳警方接中国传媒大学保卫部报警称校内学生周云露失踪。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2015年8月11日凌晨将嫌疑人李斯达(男,23岁,新乡市人,中国传媒大学学生)抓获。经讯问,李某某对8月9日强奸周某某未遂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6年1月6日,在李斯达被羁押5个月后,其辩护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给李斯达做精神病司法鉴定。
2016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李斯达无精神病,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审理
经询问,李斯达对2015年8月9日强奸周云露未遂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6年8月底,李斯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18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一审判决
2016年12月30日,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被害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李斯达死刑,并赔偿周云露父母5.2万元。宣判后,李斯达明确表示上诉。
二审开庭
2017年5月25日上午,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开庭审理。25日的庭审中,李斯达表现出了一定的求生欲望。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二审判决
2017年10月31日,北京高院对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李斯达的上诉,维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法核准。
案件评析
在本案中,周云露仅仅凭犯罪嫌疑人李斯达的谎称要拍戏,“戏里的情节要试一下”这样的借口,就自己一个人前往李本人租住的小区,如此薄弱的安全风险意识,在外人看来,就如一只待宰羔羊一样,让人揪心不已。
人身安全是一个社会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在加强社会治安的同时,如何增强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的人身安全防护教育,始终是未曾彻底解决的课题,安全警钟不能屡屡敲不响,不能屡屡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短暂的提醒,这种代价太沉痛,希望教育部门能尽快将安全防范教育课程落实到大学课堂中,日常管理中,花季殒命的悲惨和遗憾,不能一再上演了!
参考资料
中国传媒大学2名学生失联 据称1人已遇难(图).新浪.2019-02-12
中国传媒大学男生强奸未遂杀死女同学(图).新浪.2019-02-12
杀中传女生案嫌疑人被公诉 曾阻止999施救.新浪.2019-02-12
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二审开庭.北青网.2019-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