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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露

周云露,女,(1993年-2015年8月9日),江苏省宜兴市人,生前就读于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戏剧影视学院,2014级电影专业研究生。

周云露高中就读于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0年本科考取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研究生考取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戏剧影视学院电影专业。2015年8月9日,周云露被同学李斯达在阳光家园的出租屋内强奸未遂时杀害。2015年9月6日,周云露遗体告别仪式及追思会在北京东郊殡仪馆举行。

2016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周云露遇害案,未当庭宣判。12月30日上午,此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斯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周云露父母交通费、丧葬费等5.2万元。被告人李斯达当庭表示上诉。2017年10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驳回李斯达的上诉,维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93年出生于江苏省宜兴市,小学的时候周云露自学的钢琴小提琴,而且在唱歌方面获得过很多奖项。周云露的妈妈那时还是一名老师,觉得女儿在这方面有兴趣,也有天分,所以送12岁的周云露到北京学习音乐。

周云露高中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0年本科考取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考取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戏剧影视学院电影专业研究生。

失踪遇害

2015年8月10日晚,网友发布寻人微博称周云露失联,23点,中国传媒大学向朝阳警方报警。8月11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将嫌疑人李某某抓获。11日,传媒大学官方网站发文表示,周云露在朝阳区百子湾阳光家园遇害。

人物事件

失去联系

2015年8月10日晚,网友发布寻人微博称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失联,失联前她曾前往同学李斯达所在剧组拍戏。当日晚23点,中国传媒大学向朝阳警方报警,称周云露失踪。

在校方得到消息后,同一时间通知了周云露的家人。周云露的父亲在10日当天,给女儿打了数十次电话均是关机状态,又在微信上给女儿留言。周父得知中国传媒大学还有一位男性同学失踪后,他感到了一些不测,于是在宜兴当地向警方报案,并于当晚乘飞机来到了北京。

8月11日凌晨,周父再次发微信及短信给女儿,试图在女儿开机时能第一时间收到父亲的信息。周父微信及短信称,“爸和哥已飞北京了并带了钱,好好跟他们谈,都是同学。露,如对方要钱,爸一定给,不要伤害双方,也许他们年轻冲动,好好谈,爸会原谅他们的。切记,开机让他们联系我,平安!”,但周父一直没能等到女儿的回信。

抓获嫌犯

2015年8月11日12点40分,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中国传媒大学报警称校内学生周某某失踪,警方在8月11日凌晨将嫌疑人李某某(男,23岁,河南人,中国传媒大学学生)抓获。经审讯得知,李某某对8月9日强奸周某某未遂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确认遇害

2015年8月11日中午12点39分北京警方发文确认周云露遇害。传媒大学官方网站发文表示,周云露在朝阳区百子湾阳光家园遇害。

案件回顾

2015年8月9日,周云露被已经毕业一年的校友李斯达诱骗至百子湾附近一出租屋内,李斯达谎称介绍其拍戏,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切、划周云露的颈部,造成周云露颈部左侧颈内静脉破裂。在周云露拨打电话求救期间,李斯达向施救人员谎报地址,致周云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8月11日凌晨,朝阳警方在中国传媒大学附近的内蒙古饭店将嫌疑人李斯达抓获。李斯达供述,他于2015年6月产生了想要找一个女孩寻求刺激的念头,随后,他联系到曾经的大学同学周云露,谎称要找周云露拍戏,且告诉周云露需要试戏。周云露按照李斯达的要求来到李斯达的居住地,在房间内,李斯达企图强奸周云露,但遭到反抗,之后李斯达将周云露杀害。

案件审理

2016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李斯达无精神病,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016年8月底,李斯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一审

2016年11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中传女生遇害案。下午1点半,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2016年12月30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周云露被害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斯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周云露父母交通费、丧葬费等5.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斯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被告人李斯达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斯达的故意杀人行为给被害人周云露的近亲属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巨大伤害,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李斯达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认罪、悔罪,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因被告人李斯达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根据李斯达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李斯达当庭表示上诉。

二审

2017年5月25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2017年10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李斯达的上诉,维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斯达不具有自动投案的意思表示和客观行为,不认定为自首,特别是在周云露死亡之前对外求救期间,李斯达谎报地址,阻止他人对周云露施救,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和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且不能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其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审法院根据李斯达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及所判决的赔偿项目、赔偿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人物纪念

追思会及告别仪式

2015年9月6日,周云露遗体告别仪式及追思会在北京东郊殡仪馆举行,8时,包括周云露的初中同学、大学师生、亲朋在内的上百人参加了告别仪式。8时30分,告别仪式正式开始。周云露的哥哥抱着周云露的遗像,护送着妹妹的灵柩走进告别大厅。周云露的亲属和同学站在两侧,注视着周云露的灵柩。追思现场播放了周云露生前录制的采访视频及影视作品。看着视频中女儿天真的笑容,周云露的母亲周女士几度哽咽,“露露22年的青春岁月没有虚度,她是个乐观的女孩,大家不要用泪水送别露露。”

此次的遗体告别仪式是中国传媒大学和周云露的家属一起举办的,因为之前很多学生强烈要求参加周云露的告别仪式,因此将日期选在了开学之后的9月6日。

其他悼念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杜彩,曾分别在周云露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任其文学概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课的导师。他得知学生遇害的消息后,在新浪微博写道:“亲爱的,安息,来生再见”。

人物评论

亲友评论

周云露是一个非常漂亮、非常优秀的江南女孩,老师们都很喜欢她。——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杜彩

阳光的女孩,很纯洁,在她眼里没有好人和坏人之分,全都是好人。就连法医做尸检后跟我们说,一个女孩在北京独自生活10年,还是在艺术类学校,竟然都没交过男朋友,很单纯。——周云露父亲

社会评论

大学生对于危险也应该保持敏感,时间、地点、参与人、具体活动,任何一个要素出现非常态,都应该立刻警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

女大学生的防范意识是最重要的,而这种意识有时候需要家长从小培养,家长如果从小叮嘱孩子不要打黑车,形成安全底线,会对孩子起到很强的保护作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

参考资料

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被害案今日开庭 被害女生周云露资料生前照片.海峡网.2023-10-07

中传遇害女生父亲:接对方求情电话 我说无能为力.新京报.2023-10-07

中国传媒大学男生强奸未遂杀死女同学(图).新浪.2015-08-11

上百师生送别中传遇害女生 家属坚决要求嫌犯死刑.人民网.2023-10-07

中传女生周云露被害案庭审结束 被告人“态度不真诚”激怒周父.新京报网.2023-10-07

中传女生被害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新京报网.2023-10-07

【关注】杀害中传女生凶手李斯达被判死刑 庭审细节曝光.中国青年网.2023-10-07

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失联遇害 同行男生被警方带走.海外网.2023-10-07

中国传媒大学遇害女生父亲:嫌犯家属企图用迷信迷惑我.北京青年报.2023-10-07

中国传媒大学女生从失联到遇害.凤凰网陕西.2023-10-07

中传女生被害案明日公开宣判,嫌犯父亲欲“卖房补偿”被拒绝.法制晚报.2023-10-07

中国传媒大学女生被害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澎湃新闻.2023-10-07

中传女生遇害案二审开庭:被告人表达求生欲,一审被判死刑.北京青年报.2023-10-07

中传遇害女生老师:亲爱的安息 来生再见.搜狐网.2023-10-07

中传女生被同校男生杀害 女大学生该如何自我保护.人民网.2023-10-07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