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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行政级别正县级。

2023年1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优胜单位”。

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受理不服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决定再审、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

(四)依法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案件管辖权。

(六)审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七)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八)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执行工作。

(九)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

(十)依法审理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十一)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

(十二)负责与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协同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十三)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四)负责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五)负责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通讯、计算机等技术管理工作。

(十六)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七)承办其它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宣传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复议监督庭、申诉审查庭、综合管理处、研究室、司法技术室、法警支队、计财处等26个庭、处、室。

获得荣誉

现任领导

注:更新截止2024年3月

参考资料

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召开.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3-18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七年度决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07-12

邯郸中院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优胜单位”.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3-18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3-18

喜报!我院第一党支部荣获“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3-18

关于表彰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命名“百名好支书”的决定表彰命名名单.邯郸新闻网-今日头条.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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