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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春

杨晓春,男,侗族,1967年8月生,三江侗族自治县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现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89.07—1990.12,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0.12—1992.12,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2.12—1994.04,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经济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

1994.04—1995.05,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1995.05—1996.05,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1996.05—1998.10,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1998.10—2002.09,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2.09—2002.11,广西柳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

2002.11—2005.08,广西柳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0.09—2002.12,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5.08—2006.01,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柳江县人民法院院长。

2006.01—2013.07,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8.06确定为正处级),市法学会副会长(2010.08兼)。

2013.07—2015.06,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处长级),市法学会副会长(兼)(其间:2014.02—2014.05,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5.06—2015.07,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5.07—2021.08,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政法委委员。

2021.08,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河池市委政法委委员。

2021.10,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1.10,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河池市第三、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29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杨晓春当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1年8月26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晓春因工作变动辞去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2021年10月,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任命杨晓春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1年10月22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大礼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杨晓春当选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参考资料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今日头条-桂林生活网.2021-10-13

桂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桂林法院网.2022-07-30

最新!河池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20210826).先锋微远-广西县域经济网.2021-08-27

桂林市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李楚当选市长 赵仲华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桂林生活网-今日头条.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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