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明(1910年1月-1982年1月),男,赣州市兴国县永丰乡船溪村人。1932年1月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4月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他曾任红三军团五师战士,红军总部随营学校连长,并参加了中央苏区四、五次反“围剿”战斗和长征。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冀南分区曲周县大队、永年区大队大队长,馆陶县独立营营长。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东北乾安县区长、区委书记,乾安县大队副政治委员,乾安县武装部部长,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部长,江西信丰县大队大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先后任赣州专区农民协会副主任,安远县县长兼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安远县委书记,赣州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长。1982年1月在广州市逝世,享年72岁。
人物生平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冀南分区曲周县县大队、永年县县大队大队长,馆陶县独立营营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东北乾安县区长、区委书记,乾安县县大队副政治委员,乾安县武装部部长,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部长,江西信丰县县大队大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赣州专区农民协会副主任,安远县县长兼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安远县委书记,赣州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长。
主要功绩
1932年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历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五师战士,红军总部随营学校连长。参加了中央苏区四、五次反“围剿”战斗。参加了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