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正厅级单位,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统计调查任务。
2020年12 月,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截止到2023年12月22日,陕西国家统计调查机构总编制700名,其中调查总队机构编制101名,设18个职能处室:垂直管理10个市国家调查队,41个县(区)国家调查队,聘请辅助调查员2000多人,调查网络分布陕西各地。
总队职能
国家统计调查机构,作为中国统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与地方统计部门的业务分工,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以人民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抽样调查。担负着城乡收入、市场物价、农业生产、企业监测等常规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农村贫困、退耕还林、畜禽生产、农民工、文明城市等专项监测;还负责组织工作、职工思想、环保状况、社会治安等民意调查工作。
与此同时,各级国家调查机构还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调查,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向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问题等信息;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根据国家统计局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等。
统计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参考资料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主要职能.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23-12-19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20 年陕西调查总队大事记.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