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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海关是国家设在上海口岸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经上海口岸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1685年(清朝康熙24年)清政府在上海设置江海关。1950年2月政务院发布命令,江海关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业务工作具有监管业务量大,海、陆、空、邮门类齐全,点多线长等特点。随着上海市改革开放和口岸发展步伐的加快,上海海关监管的业务量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递增,口岸的年进出口货值和税收流量约占全国的1/4,各项主要业务指标位列全国海关首位。

历史沿革

古代海关

一、古代上海海关(1113--1842)

1、上海海关起源及宋代市舶机构。

据《北宋要辑稿》记载,北宋政和三年(1113)在华亭县(今松江区)设置了市舶务,这是上海地区的第一个海外贸易管理机构即上海海关的起源。市舶司是我国古代政府管理海上进出境事务,类似现今海关的专职机构,下设分支机构市舶务、市舶场。市舶司、市舶务、市舶场恰巧相当现今海关机构的关、处、科级。其主要职能是管理进出境船舶、货物、商旅、征收关税、处置舶货、执行禁令等任务。从1130--1132年,青龙镇港虽未设立市舶机构,但已开始有市舶人员在该港执行公务。南宋建炎四年(1130)提举两浙市舶司刘无极,提出关于外商船舶可以直接在青龙镇港靠泊并抽税博买,而不必再航入华亭镇。华亭港市舶务每月轮流派一名负责称量的人员前往青龙镇港,抽税则由青龙镇上的税务官负责,这样计量与抽税分头管理,钱物分离。可见当时的计量与抽税分头管理、钱物分离的办法,既有利于防止市舶人员舞弊,又有利于两个港口都能掌握外贸物资进出情况。在宋景定末至咸淳初年(1264--1265),上海市已正式建镇,并在上海设置市舶提举分司(该市舶分司是从青龙镇港迁移至此),上海港镇,后来近代、现代上海港就是在这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体位置相当于今上海市南市区濒临黄浦江江一带。关于上海海关起源的年代与始设地址,学术界多种说法,另据嘉庆《上海县志》记载,上海最早设市舶年份为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

2.元代上海市舶司。

上海镇刚形成不久,南宋元朝取代。孛儿只斤·忽必烈重视发展对外贸易,至元十四年(1277)先后在泉州市庆元(今宁波市)、上海市澉浦镇(今海盐)、广州市温州市杭州市设立了全国七大著名市舶司。所以古代上海港的发展,应该从元代起。元代上海市舶司第一任提举市舶官乃是费*,他于南宋末年曾任上海提举市舶官员。针对一些港口市舶官的不法行为,元政府制订了《市舶则例》二十二条,不许贪官污吏强买和拉索。上海古代市舶司对船舶和货物,建立了比较周密的登记管理制度。中国舶商经营海外贸易和沿海贸易,均须先向地方官和市舶司申报所载货物、人员的名称、数量及到达地点,请领"公据"或"公凭",如有违反,"刑二年,五百里编管"。中外海泊入港,先由地方官派兵"编栏"(即监视之意),以防偷漏。然后会同市舶司派员登船"封存兵器铜锣",检查登记货物(叫"阅实")。在市舶法令方面,现存最完整的我国古代市舶条例,即孛儿只斤·忽必烈至元三十年(1293年)颁布的《至元市舶则例》(又称《整治市舶司勾当》,"勾当"指公务、事情或规定之意)。该则例共22条,有关船舶管理的规定,除上述登记领证和检查各点外,并规定海舶不许擅自改航未经批准之处所。不许地方官占用海舶,禁止地方官和市舶官员令舶商代带货物,违者从重治罪。例如:《至元市舶则例》第七条规定"船商请给公验,依旧召保舶牙中国财险明,牙人招集到人伴,几名下船收买物货,往某处经纪。公验开具本船财主某人、纲首某人、直库某人、艄公某人、杂事等某人、部领等某人、人伴某人、船只力胜若干、高若干,船身长若干……"。此段意思是:船商在申请出国贸易许可证公验时,必须有保舶牙人作保;公验、公凭中必须填写本船船主(船只所有者,又叫板主、财主)、纲首(船长,一般由船主兼任,或由大商人充当)、直库(管理武器等设备之人)、艄公(舵手)、杂事(管理日常生活事务的后勤人员)、部领(船舶各部分的负责人)、人伴(散商即中小商人结伴同行者)等人的姓名……。还有第九、十一、十二、十四、十九条等,对船舶和货物的申报、登记、检查等内容,都有了详细、严格的规定。《至元市舶则例》22条,是中国古代最完整的海关法规,对类似现今的监管、征税、查私等海关的基本职责、具体程序乃至走私处罚尺度,都有明确规定。更令读者惊讶的是,此部古代海关法规,尽然是在整治腐败、舞弊的历史背景中产生。元年至元十七年(1280),上海市舶官王楠向政府提出"藩货双抽、土货单抽"税收政策,政府批准实施。这项"奖出限入"差别关税政策对保护本国商人的利益起了积极作用。

3.明代上海市舶司。

明永乐元年(1403),夏原吉朱棣委任,疏浚吴淞江,开掘范家浜,形成一条宽阔的新河道--黄浦江,此后地区经济发展较快,但由于明朝实行"海禁"政策限制,对外贸易却下降。明洪武元年,在太仓市黄渡(今上海)设立市舶司,对外贸易船只主要在刘家港靠泊,但只设了三年就撤除,改在宁波市泉州市广州市三处设市舶司。

4.清代江海关。

近代海关

二、近代上海海关

1.海关自主权丧失鸦片战争爆发后,爱新觉罗·旻宁二十三年(1843年)起,清政府先后在英、美、法等国列强的压力下,被迫签订了《海关税则》,丧失了我国的关税自主权,半殖民地性质的海关开始形成。清咸丰四年(1854),上海道台吴健彰与英、美、法三国领事达成《江海关组织协定》并组成"江海关关税管理委员会"。江海关行政管理权丧失,建立了洋关制度,加深了半殖民地海关性质。1911年12月6日,关税收支保管权落于总税务司英国人安格联手中,半殖民地性质海关完全形成。

2.上海市成为全国重要通商口岸爱新觉罗·旻宁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1843年11月17日),江海关设盘验所于洋泾浜北岸(今延安东路外滩),标志着上海正式对外开埠。卡尔·马克思、恩格斯在《俄国在远东的成功》一文中曾经指出:"在南京条约订立以前,世界各国已经设法弄到了茶叶和丝。而这个条约设立以后,由于开放五个通商口岸,使广州市的一部分贸易转移到上海。其他的口岸差不多都没有进行什么贸易。而汕头市这个唯一有一点商业意义的口岸,又不属于那五个开放的口岸……"(《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663页)。从1853年起,江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值、进出境船舶,均占全国首位,上海市成为全国重要通商口岸。根据《海关贸易统计》资料,从1866--1869的4年中,全国进出口货物总值为289937829关平银两,上海为190595657关平银两,占全国的66%。同期,全国海关共征收税款36973996关平银两,江海关为9649451关平银两,占全国的26%。

3.洋关制度形成经过根据《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外国商船应纳各项税饷,改由五口外国领事馆担保,建立"领事报关制"。1853年秋,小刀会占领上海市县城,江海关监督吴健彰逃入租界,为征收关税,他先后曾在浦东陆家嘴街道吴淞江北岸和闵行镇、白鹤渚设立临时海关,终因外国官商抵制和刁难,形同虚设,海关工作陷于停顿。外国侵略者逼得吴健彰走投无路,并策划了一个"海关引用外人负责办税务"的阴谋。1854年6月29日,吴健彰与英、美、法三国领事达成协议,由英国人威妥玛、美国人贾流意、法国人史亚实为司税,组成关税管理委员会。从此江海关行政管理权落入了外国侵略者手中。1859年5月,南洋通商大臣何桂清任命李泰国为中国海关第一任总税务司,设总税务司署于上海市。同年7月,李泰国指派英国人德都德为江海关税务司。至此,三国关税管理委员会自然消亡,英国独霸海关实权,外籍税务司制度正式在上海建立。随后,这一套制度逐步推行到全国各口岸海关。1863年9月12日,英国人罗伯特·赫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任命为江海关税务司,兼管汉口、九江、镇江市宁波海关。同年11月15日,因李泰国擅自与英国皇家海军大佐阿思本签订"李阿合同",被清政府总理衙门免去其总税务司职务,由赫德继任。

4.洋关制度的特征由外籍税务司把持的海关制度,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利用海关作为侵略中国的跳板,为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商品倾销、掠夺原料,推行殖民统治而服务。具体表现在:片面大幅度降低关税,外货涌入,摧毁民族工业;华洋职员不平等,税务司及高级职员全由外国人担任;在同样级别中,外国职员工资要高于中国人几倍。在民国3年以前的60年内,江海关的海务部门以及外勤察验、巡缉人员中,没有一位华籍职员;在内勤税务人员中,华籍职员的最高职位是供事(即税务员),还规定他们"不能单独负责一个工作台,应由一洋员帮办实行某些监督"。大部分华员只是充当杂役,属于未列名职员。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李泰国罗伯特·赫德等一批海关洋员,在组建半殖民地海关机构及其他业务制度获得成功之后,进一步凭借不平等条约的特权和他们"双重身分"的特殊地位,大肆进行干涉中国内政外交的活动。外籍税务司控制下的江海关,包揽许多和海关无直接关系的特权。根据总税务司令,江海关兼办海务、港务,主要业务包括灯塔、浮桩、灯标等助航设备的建造和维修、照料。光绪二十二年(1896),经皇帝批准,正式开办大清邮政。江海关兼办地方邮政,税务司雷乐石兼任邮政司。此外,江海关还包揽过检疫、引水、气象、浚浦及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挂号等事务。另一方面,外国税务司把西方国家严谨的科学合理的文官制度,引入到中国海关管理体系。在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方面,形成了申报制度、验估制度;在征收关税方面,形成了税则归类、估价制度;在统计方面,积累了大量贸易统计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工作方面,制定了审理案件规程;在人事考核、档案资料保存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成果。

5.所谓关税自主的骗局20世纪初,中国人民坚决要求收回关税自主权,保护民族经济。当时北洋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缓和国内舆论,于1919年、1921年,分别在巴黎和会及华盛顿会议上提出"关税自主"的要求,希望在自定税率未实施前先将当时值百抽五的进口税率增至12.5%。但随后又声明,中国政府无意更动现行关税行政制度,亦不妨碍将关税收入供所担保的偿还外债之用,这就暴露了所谓的"关税自主"的实质,只不过是为了应付财政急需,要求加税而已,决非中国人民所要求的、真正的关税自主。即使这样的要求,也遭到帝国主义国家的拒绝,以后随着北洋军阀的垮台,也不了了之。1927年,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以废除不平等条约为幌子,也鼓吹"关税自主"。帝国主义国家一方面宣布同意中国国民党政府实施的所谓"国定税则",另一方面又先后和国民党政府订立一系列不平等的关税条约,作为承认"关税自主"的条件。抗战以前,国民党政府先后于1929、1931、1933和1934年,公布了4个进口条约。当时,大肆宣扬已经建立"自主国定税则",实际上没有真正的自主。因为:这些税则都受到帝国主义国家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国民党政府历次更改税则,都是为了增加税收,根本不考虑保护国内生产。

6.日本侵华时期沦陷区海关1938年2月,日本和英国撇开中国,擅自在东京谈判江海关税款保管和支付问题,并签订《中国海关协定》。同年4月28日,南京汪伪政府任命李建南为伪海关监督。当时的中国国民党政府总税务司署遂决定此日为江海关沦陷日。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租界,江海关被日军接管,日本人赤谷由助接任江海关伪税务司,英、美籍关员全部被辞退。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军势形势的根本变化,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同年9月13日,海关总税务司署副总税务司由中国人丁贵堂兼江海关税务司。

7.江海关职工运动江海关职工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早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就发生过群众性抗拒外国侵略者的自发斗争。容闳在美国耶鲁大学毕业后,满怀救国热情回国。1856年他进英籍税务司控制的江海关担任翻译。但他深恶当时海关中的贪污腐化,更厌恶在洋人欺压之下任事,仅工作4个月,即辞职离开海关,以示对洋人控制海关的抗议。1905年,美国无理压迫排斥华工,江海关华员200余人于同年6月30日集会,决定:

一、各关各邮政局协力抵制;

二、联络各洋行办事华人及各报关企业

三、实行调整美货;

四、联络本埠与各省同志到乡僻演说;

五、举定干事人员,以实行办事。一时捐助费用,极形踊跃。

1921年7月,自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成立后,中国人民要求关税自主、收回海关主权的斗争成为党领导下反帝反封建斗争的组成部分。江海关职工运动进入自觉斗争、党的领导新阶段。在上海、随着全市工人武装起义的成功,海关中的外班华员,于1927年3月13日,首先成立"海关外班华员俱乐部",1927年4月24日又成立了全国性质的"海关华员联合会"。海关华员联合会领导全国海关华员进行时间最长、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人数最多的斗争,是组织海关各部各级华员,向洋员统治的海关当局进行"提高职权、改良待遇"的斗争。提高职权--是争取华员在海关内与洋员享有同等地位;改良待遇--是争取华洋待遇平等。1935年夏,北平税务专门学校前几班同学陆续毕业,进入海关工作。由于这些同学已有左倾进步思想的基础,同年秋天,由杨成祺介绍,胡实声、彭瑞复、朱人秀,冯华全、高士融等先后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中华民族武装自卫会,简称"武卫会"。1936年秋,武卫会撤销。当时武卫会的领导人任达先后吸收胡实声、彭瑞复、朱人秀,冯华全入党。同年9月,在江海关正式建立地下党支部。党支部成立后,便把二六读书会作为党的外围组织,以便推动海关各项群众工作的核心力量。

1936年11月,成立了海关群众团体"乐文社",生气勃勃地开展歌咏、话剧、座谈会、演讲会等活动。1937年"八·一三"淞沪抗战开始,党支部、团支部立即决定扩大群众活动范围。通过统战工作,组成包括上海区海关全体华员在内的海关华员战时服务团,进行募捐、购置卡车、摩托车、自行车、罐头食品、香烟,编制棉背心、急救包,慰劳前线将士,慰问伤兵,救济难民。捐款数字之多,居上海市各界之首。1938年初,英国日本东京会谈,背着中国讨论中国海关问题。同年5月,南京汉奸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派伪海关监督李健南接收江海关,悬挂伪国旗。关员闻讯,无比愤慨。根据江苏省委决定,在党支部领导下,通过救国十人团,于5月7日发动震惊中外的护关运动。罢工两天,政治影响很大。此间,上海沦陷后,茅丽瑛抛弃了"金饭碗",辞别多病的老母参加了江海关同人救亡长征团,宣传抗日救亡工作。

1939年,她任中国职业妇女俱乐部主席。同年12月12日,遭到敌特枪击,不幸逝世。茅丽瑛成为海关历史上著名的革命烈士,她不愧为中华民族的好儿女,优秀的共产党员。

1948年是解放战争走向胜利的一年,人民解放军转入了全国规模的进攻,战争已在中国国民党统治区内进行了。同时,在国民党统治区的第二条战线也正蓬勃发展,反叛蒋的爱国民主统一战线,在全国人民中发挥了重大作用。1949年新春,国民党政府在辽沈、淮海地区、平津三大战役中,损兵折将,节节败退。江海关职工运动形势非常有利。上海区海关职工在中共江海关总支领导下,经过1946年后连续三年多的罢工锻炼,壮大了党的队伍,扩充了积极分子阵容。1949年1月中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宁沪一般形势特点,指示上海各级组织,展开反遣散,反迁移,反裁员,保厂、保校、保业、保护机关的斗争。江海关地下党组织,从1948年后,一直由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王致中直接领导。王致中传达党的指示,要求海关党员认清形势,转变斗争策略,要把几年来熟悉的经济斗争,转变为迎接上海战役的政治斗争。上级党在1949年2、3月间指示海关地下党总支,分别在各部门,以地下党员为核心,吸收一些经过长期斗争考验,要求进步的骨干分子,成立党的外围组织上海职业界协会小组。海关地下党领导的职协小组,先后有:总税务司署、江海关内勤、江海关外勤、江海关工友、海务科、港警等6个小组。党组织做好迎接解放一系列具体部署。

(一)抓住时机,用海关职工的统一组织同人进修会名义,机智灵敏地与海关当局折冲,组成应变委员会。1949年2月15日,海关应变委员会正式成立。这个组织具有广泛代表性,是公开合法的组织。积极分子占了绝对多数,基本上由地下党控制,为迎接解放奠定了胜利基础。

(二)应变委员会成立后,积极进行采购和发放应变粮工作,保证了职工生活的需要,应变委员会执行储粮任务,但目的意义不同:对李度来说,他怕海关职工买不到粮食会罢工闹事,而从党组织来说,从群众安全和群众生活实际出发,号召储粮应变,为保障职工生活提出要求的。在1949年1月21日"同人进修会"成立大会上,提出了保护关产完整,保障职工生活,保卫地方安全的口号。

(三)成立纠察队,迎接解放。在党组织领导下,3月份海关纠察队正式成立。上海战役前夕,海关纠察队员统一归上海地下党市委组织的人民保安队领导,设立在海关大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课税务司办公室内。

(四)保障职工家属安全并掩护进行迎接解放活动,设立救护站和防护所。历史的转折。1949年5月25日清晨4时半,江海关大楼正面从五楼往下出了长达30公尺的巨幅标语--"欢迎人民解放军解放大上海"。这幅标语是由地下党员和积极分子禇建民、江国庆、杨之蟾、陈庆鸿等人先期在愚园路杨家秘密拼布缝制书写而成的,在25日解放军刚进驻外滩时,这幅长标语就高高悬挂在海关正面。这不仅鼓舞了人民解放军的士气,也鼓舞着上海百万市民。同时在海关钟楼顶部已揭起一面光耀夺目的红旗。此间,港警纠察队冒险从浦东火药库取出枪械子弹,装上汽艇,过江后运到浦西。海务科员工,机智勇敢地进行了护关护船斗争。

1949年5月27日,上海战役。同年5月30日,上海市军管会派军代表徐雪寒、贾振之两代表接管江海关,同时接管的有海务处、浚浦局、海港检疫所和总税务司署等部门。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江海关结束了耻辱的历史,由人民掌管的新海关揭开了崭新的历史篇章。

当代沪关

三、当代上海海关(第一部分:改革开放前30年)

1.江海关获得新生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5月30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军代表徐雪寒、贾振之根据"完整接管、逐步改造"的方针,正式接管江海关。从此,江海关结束了屈辱的历史,由帝国主义把持的机构,变成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1950年2月16日,按海关总署令,江海关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同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任命贾振之为上海海关第一任关长。1950年初,沪九铁路直运列车正式通车,出口货物报关后,车站凭海关副报单装运上车,车抵深圳市时,经九龙海关查核后,即准运往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口货物,准许从香港原车过轨,由铁路方面缮具货车装载清单带交上海海关。实行沪九铁路联运,对粉碎美、蒋海上经济封锁起到积极作用。随着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暂行实施条例》和其他主要业务规章相继制订,上海市海关按照"继承、改造"的原则,有步骤地对旧海关制度进行改革。明确职责任务,解除和移交非海关业务,把上海、宁波、温州市的港务和南京的江务等移交给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检查国内邮包业务移交给上海市邮政局;停止代征国内进口洋货浚浦捐;停编国内贸易统计。在人事制度方面,废除旧海关的税务司制度,建立以中共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关长分工负责制度。经过整编,废除解放前7个课机构,设立货运监管科、验估征税、查私、总务、港务、秘书、人事、会计、资料(室)等8科1室机构。从解放初期至1954年形成了走私浪潮,走私进口物品主要有手表、钻石、化妆品和西药,出口是黄金、外币、文物等。上海海关面对严重走私形势,采取有力的查缉方法,在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下,先后与公安局、铁路局、税务局、工商局、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等29个单位订立《查私联系配合方法》,遏制了走私势头。1958年3月21日,为扩大反走私宣传,上海海关在"中苏友好大厦"(今上海展览中心)举办"反走私展览会",展期50天,参观者达80余万人次,从解放初至1958年的十年间,共查获走私案件9510起,其中重大案件376起,私货估值10372098元。1960年3月,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在上海举行,上海海关被评为全国7个"红旗关"之一。1964年,上海海关发动员工向"四过硬"(思想、业务、技术、作风四过硬)进军,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人人练兵"活动。

2."文化大革命"时期业务工作遭破坏"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使上海海关监管工作遭到严重破坏。由于受无政府主义思潮干扰,受国营企业不会走私论点的影响,1967年上海海关奉令停征进出口货物关税,将关税并入外贸利润,停止海关统计。1968年9月,上海海关又按指示被迫解除对国营公司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在对个人进出境物品监管方面,过分夸大阶级斗争因素,卡得过严过死。1969年11月,上海海关在上海市港第五装卸公司,恢复试行对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查验、放行工作。1972年8月,全面恢复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任务,并实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但海关单独征税仍未进行,海关统计仍未恢复。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1月5日,上海海关9位同志联名上书国家领导人,提出急需恢复海关单独征税的建议。

四、当代上海海关(第二部分:改革开放后20年)

1.恢复海关垂直领导体制

1979年4月,全国海关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讨论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确定新时期海关工作方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1980年国务院作出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全国海关建制收归中央,恢复垂直领导体制,关税由海关单独计征。自1980年1月1日起,上海海关正式恢复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单独征收关税,恢复统计,并把对监管货物与合法进出作为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80年代中期,上海海关按海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要求,开始认真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合法进出境提供方便,同时制止非法进出,打击走私、违规行为,强调把关服务职能作用。198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上海海关依据《海关法》宗旨,明确海关监管、征税、查私、统计4项基本任务。上海海关主要职责:制订、贯彻落实措施,监管上海口岸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上报、执行和承办关税减免退补;查处走私、违规案件,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编制海关统计;开展关区内的稽查和后续管理工作等。在明确任务和职责基础上,运用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海关业务改革。

(1)改革船舶监管制度。

改革以前,上海海关沿袭30多年的"驻船监管"的陈旧模式。随着远洋运输事业的迅速发展壮大,进出境船舶增加,单靠增加人员、死守梯口、细查细验,与形势发展很不适应。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从1985年起,实行船舶监管制度改革第一步:实行非驻船监管,配备微波电视等先进技术设备,采用重点监管和巡视监管相结合的新模式。船舶监管制度改革第二步:集中报验即把分散于几个海关接受船舶进出口或船员进口自用品验收,集中于一个专职部门,即船舶监管中心统一进行。从1992年7月起,首先对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取消集体登轮联检办法。从1994年2月21日起,又对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进出境联检制度和船舶监管制度也进行了改革。船舶监管制度改革第三步:从1995年5月,上海海关设立了专题船舶监管改革调研小组,后改称为"上海海关船舶监管中心"(筹备处)。1996年6月25日正式成立上海海关船舶监管处。

(2)改革旅客通关制度。

1983年1月24日起,上海海关虹桥机场办事处,对入境旅客试行二通道(即快、慢通道)检查办法。1984年9月22日起,上海海关改革旅检现场作业程序,改20年一贯制的马蹄型旅检现场为卡口通道式,旅客顺利进入卡口,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1985年9月1日起,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海关正式实行红绿灯鱼通道申报验放制度,在进出口通道设置灯箱式走道标志。海关总署于1995年12月25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规定》。新规定明确进出境旅客对其携运的行李物品,应按实际情况依法向海关书面申报。同年6月,又在旅检现场设立了"申报通道"和"无申报通道",与国际海关流行的通关模式相一致。

(3)改革集装箱货物监管程序。

上海港的集装箱运输试点,开始于1973年9月,由日本籍新永丸轮载运进口34只集装箱,在中日航线试验小型集装箱运输。1974年3月12日,外贸部、交通部联合发布《海关对进出口集装箱及其所装货物监管试行办法》规定,海关可以根据情况,在固定的拆装箱地点设置机构或派驻人员。为支持集装箱"门对门"运输业务,经货主或代理人申请,由海关验收、批准后,在上海地区逐步建立起集装箱监管点,派员到监管点监管出口装箱或进口拆箱,避免进出口集装箱及其货物全部集中在港区查验和装箱或拆箱。改革开放后,上海港进出口集装箱货运量迅速增长。1992年,上海市海关监管集装箱达57万个标准箱次,年增长52%,共设立集装箱监管点180多处。1993年起,在原有监管点基础上设立集装箱监管站。上海海关经审核,首次批准成立了华发、华安、金陵、钱塘、东华、太阳、江湾、环亚、英之杰、北郊站等15个监管站。1990年上海海关支持集装箱(多式联运)工业性项目试验的开展。货主以往要花2-3天才能办完的报关、提货手续,如今不到半天即可办完。加速集装箱中转,从以前的每批货物转关,到后来的集约运输的整箱转关,直至发展到现在的整船货物转关。

(4)改革邮包监管模式。

1988年上海海关配备先进技术设备,完善了以技检为中心的监管办法,改变过去的手工操作,对进出境邮包细查细验的旧方法,从而加速了验收。积极配合邮政部门发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业务,安排关员夜间值班,使进口快件的收件人提前收件。1993年起,对国际特快专递邮递物品监管方面,借鉴国际海关通常做法,逐步扩大出口邮包收寄点。截至1996年,全市收寄点已扩大至75个,并实施了分类管理,为认真依法把关、方便合法通关打下基础。近几年,在验收进出境印刷品和音像制品中,查获大量各类违禁印刷品、音像制品,在防止精神污染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在出口邮包中,多次查获毒品走私案件,例如:1998年,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查获毒品走私案9起,计海洛因88.58克,大麻7.3克,麻醉品美沙500毫升。1999年,查获毒品走私案35起,收缴毒品海洛因871.84克。

(5)特事特办,支持重点工程建设。

改革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处理办法:1987年国家经委和海关总署发出关于开展清理超期未报关货物通知后,上海海关制订了贯彻执行的10条措施,一方面催促货主及时报关,加速港口、机场、车站货运周转,尽快取消堵塞现象;另一方面为使国家经济利益免遭损失,设立专门窗口,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上海市海关在吴淞镇海关、浦江海关、虹桥机场海关、浦东海关等报关大厅开设专门窗口,对宝钢股份总厂、金山石化总厂、秦山核电站南浦大桥杨浦大桥上海地铁以及某些专项等重点工程进口货物,优先办理海关手续,做到随到随放。对一些比较紧急的事宜,则急工程所急,想工程所想,采取了急事急办的措施;同时还多次深入现场办公,主动宣称有关政策,帮助企业正确了解和掌握有关规定。

2.支持外贸发展,参与浦东开发

(1)支持对外贸易。

1988年1月11日,海关总署在北京召开沿海海关关长碰头会,贯彻中央关于沿海经济发展战略。上海海关领导带队去奉贤区南汇区两县,了解郊区乡镇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情况,为有关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支持对外贸易,发布了"简化手续、加速进出口货物验收、打击走私违法活动"等10项措施。1995年,为配合上海市建立联合国贸易网点,提高贸易效率,上海海关经过精心准备,派驻工作组正式开展报关业务,方便了网点会员(外贸公司)的进出口货物通关,上海市领导对海关支持贸易网点给予充分肯定。1996年,又制订了促进外贸发展10条措施和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的6条措施,继续完善了联合国贸易网点计算机管理程序,得到联合国贸易网点外国商人的称赞,同时简化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手续,对进口料件予以合并归类输机,实施了加工贸易计算机联网。

(2)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

上海市是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上海海关始终把支持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如上海大中华橡胶厂引进年产30万套子午线轮胎生产设备项目,被列入上海市重点工程,由于进口设备价值大、到货集中,为了不延误工程进度,海关派员带着有关资料到该厂现场办公,当场解决问题,为该厂竣工投产作出努力。梅钢公司公司的热轧项目是国家"八五"期间的重点项目,1991年7月间,江苏省受洪水袭击,沪宁铁路受阻。该公司进口的"精轧设备"即将到货,而经办人员无法按时来沪办理有关海关手续。为了不影响梅山重点工程的建设,上海海关破例凭该公司提供的传真件先办理有关进口价值1.6亿日元设备的免税手续。

(3)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自1988年国务院作出发展沿海口岸外向型经济的战略决策后,上海市地区加工贸易迅速发展。为了适应这一新形势,上海海关以促进为主方针为指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促进加工贸易业务的健康发展。上海海关于1991年5月批准宝钢股份总厂、上海申华纺织印染(集团)公司、上海搪瓷不锈钢制品联合公司3家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大型企业为上海地区首批进料加工保税集团。根据海关总署文件精神,制定一套适合上海实际情况的海关监管规定和方法。1995年起,加强对加工贸易的全方位管理。

一是注重在前期管理中把好合同登记备案关,对敏感商品、加工量和值大的料件及新开工的企业,坚持验厂制度;

二是在现场监管中加强审单,严格查验,突出打击"三假"(即假合同、假手册、假印章);

三是在中期核查中重点查处资信不好企业及保税料件内销或移作他用情事;

四是对到期合同抓紧清理。1996年4月,国家决定在25个城市扩大台帐制度试点,上海海关选择了莘庄海关辖区内的闵行区作为本关区台帐制度的试点,自199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

(4)积极参与浦东新区开发开放。

自1990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上海宣布开发开放浦东以来,上海海关把参与浦东开发开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报经海关总署同意成立浦东海关筹备处(副局级单位)。

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参与制定有关海关规章。上海海关组织干部认真研究我国现有的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规定,参照上海市对外公布的浦东投资10条优惠措施,为海关总署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制订《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办法》等,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在市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配合下,上海海关多次举行大型宣传会,重点介绍浦东新区关税优惠规定和海关管理规定。1996年,浦东海关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体关员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务院一系列文件精神,经反复研究讨论,制定了《浦东新区先征后返操作办法》、《浦东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催报、核销、对帐的操作规定》等操作办法。

二是"东事东办"高效率。经国家海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批准,浦东海关筹备处于1992年4月18日对外挂牌,打破海关筹备阶段不开办业务的惯例,"边筹建、边运转、边完善",对外开办海关业务。浦东海关推行"一条龙"服务,实行新区海关与口岸海关电脑联网,方便企业就近办理海关手续。1996年6月,浦东海关对通关制度又进行改革。为减少通关环节,简化手续,开设咨询台,实行处、科长带班制和关长值班制度,实现通关流程同步信息追踪报道,开发使用多媒体触摸式咨询系统,为企业和报关员提供便利,迅速、常规性的咨询服务。1996年11月1日起,浦东新区海关对16项工作对外实行服务承诺制度,限时结关,并开设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将服务承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海关执法外部监督机制。

三是开设专门窗口,现场办公,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上海海关先后到上钢三厂、金桥开发公司等20余家地处浦东的大中型企业现场办公。

3.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各项工作

(1)认真执行海关法

1987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开始实施。根据《海关法》规定,联系工作实际,上海市海关拟定了40多个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效能。同年,上海海关组织力量突击开展清查滞港进口废物行动。

(2)依法征税和减免税。

自1980年1月1日起,正式恢复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单独计征关税。上海海关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关税的跑、冒、滴、漏。一是抓住征税工作中归类、估价、计算、复核几个环节;二是抓对来料、进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口物品及科教用品的核销;三是抓好各监管环节;四是根据海关总署布置,结合全国财务大检查,开展了重点检查偷漏税工作。针对低报价格借以偷逃关税情况,上海市海关加强审价和归类工作,制订了审价和归类工作细则,归定了"六个不清不归类"的具体做法。自1990年起,充实了征税机构,在吴淞、浦江、机场海关增设了征税科,实现了计算机征税终端联网,初步建立了征税-复核-总复核征税体系。多年来,上海海关总结出一套综合治税的思路:一般贸易抓审价,特定减免税抓审批,加工贸易抓稽查,转关运输抓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稽查办案杜绝以罚代税。由于全体关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上海海关征收税款连续几年创历史最好水平,出色完成了海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下达的各项任务。上海海关在确保国家税收及时入库、宏观调控政策得到落实前提下,千方百计尽力为发展上海地区外向型经济、为开发开放浦东献技献策、排忧解难,用足用好国家允许的各项优惠政策。自1990年6月起,每月第一个星期四下午,为上海海关"关长接待日",由当日值班关长带领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接待前来咨询者,并解答有关问题。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工作。

改革开放之前,上海市海关查获走私案件主要是非贸易性物品。改革开放以后,贸易性走私案件逐级增多。为加强缉私,着重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认真查处走私大案要案。上海海关把进出口许可证商品,国家限制进出口商品和减免税货物作为监管工作重点,全力查处利用伪造单证非法进出口国家限制商品,利用瞒报价格偷逃关税及倒卖减免税货物等走私违法活动。

二是通力合作,加强联合缉私。多年来,上海海关主动走访公安、工商、税务、渔政、驻沪部队等单位,互通情况,协同作战,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狠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基础工作。为了规范缉私执法活动,经常采用现场自查、总关抽查和专题调研相结合的办法,对办案、审理、结案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分析,提出执法工作中急待完善解决的问题,及时规范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和完善案件处理三级审批制度。编印了《上海海关调查法律文书范例选编》、《查处走私违规案件法律、规章引用一览表》等。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深化,海关一方面继续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强调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另一方面又要从严治关,强化管理。遵照市委、市府领导关于上海口岸不能成为走私渠道的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明确打击重点。近些年来上海海关针对新情况,突出把货运渠道利用"飞料"、"三假"、低瞒报价格等方式的走私大要案作为打击重点,加大了对重点商品、重点渠道、重点地区走私活动的打击力度,适时开展了查缉集装箱运输、易货贸易、植物油、香烟走私等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1999年1月9日,上海海关走私犯罪侦察分局揭牌成立。

(4)加强统计工作。

1988-1992年,上海海关统计工作连续5年被海关总署评为"统计工作特殊贡献"特等奖。随着上海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上海海关以全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为指导,把工作重点前置,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同时注重开拓信息源,扩大对外合作,与有关媒介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定期公布海关统计数据,及时反映上海口岸进出口情况,建立开放型统计形象。1995年,上海海关已全面实现海关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采集自动化,以手工操作为住的统计工作模式已成为历史。根据《海关法》和有关法规,同年,上海海关贯彻实施《海关统计项目申报不实的行政处罚条例》,使上海市海关统计工作走上法制化道路。

(5)科技业务一体化。

上海海关不断加快科技应用步伐,取得一些成果。在报关自动化工程方面开发了组合查询系统;在统计工作方面,开发了"上海海关统计月刊及分析系统";在征税工作方面,开发了"征税管理系统",在货管工作方面,广泛应用"条形码单证管理系统";在行邮物品监管方面,开发了"邮递物品监管业务管理系统"等。同时,不断改善无线通讯网络和有线通讯网络的设备,并逐步配置其它先进设备,对推进业务工作起到了很好作用。

4.通关作业改革

1996年11月28日,上海航运交易所正式成立。同日,上海海关驻上海市航运交易所办事处,也对外办公。同时,根据海关总署部署,完成通关制度改革总体方案。1998年4月1日起,上海海关通关作业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启动。通过海关机构的重组和分工的调整,作业流程的改进和报关方式的改变,计算机网的互联和合并或减少海关作业环节,进一步简化海关手续和规范海关的管理工作,加速通关速度,方便企业就近抱报关。通过改革通关制度,以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上海大口岸相适应的崭新工作模式跨入新世纪。

5.与外国海关合作重要项目

1999年12月13-16日,中国海关第一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工作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由海关总署国际司主办的该研讨会,是为了启动中国海关主办2001年APEC海关手续分委会会议筹备工作而组织的一次重要活动,内容以介绍APEC为背景,海关手续分委会共同行动计划及上海海关APEC示范通关点项目为主,同时就中国海关APEC工作方案和2001年办会设想进行专题研讨。研讨会中介绍的APEC上海示范通关点项目为中美合作项目。

6.科技业务一体化的新突破

2000年上海海关在科技业务一体化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为海关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设施。年内,外高桥港区的H986工程即集装箱查验系统已正式运行。同时,体现海关查验手段重大转折的电子地磅安装工程也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

7.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上海海关在海关总署党组领导下,在市委、市府的关心下,始终坚持在抓紧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关党组坚持定期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各基层海关、职能部门也建立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2)上海海关党组及机关党委,十分注意基层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党组长期重视反腐倡廉、清除执法腐败整治活动;

(4)现场业务部门实行执法公开制度,普遍开展对外承诺制度;

(5)现场业务部门提倡文明把关,礼貌用语。

8.上海海关特点:

上海是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国际著名港口和大都市,由此形成了上海海关业务工作四大特点:

(1)门类齐全:海、陆、空、邮等贸易、非贸易监管业务俱全,尤以海运货物监管为主;

(2)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监管点辐射上海海、陆、空港,海运监管线从长江口区域,沿黄浦江两岸至杭州湾金山石化总厂,全长103公里;

(3)业务量大:监管进出境船舶、监管进出口货值、统计报关单量、征收税费额等主要业务工作量均列全国海关前茅。

(4)科技装备和应用比较先进。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组织落实关党委各项决议决策,负责本关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本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海关事务合作交流等工作。

关税处

承担本关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管的管理工作,承担本关进出口商品分类、原产地规则、签证管理、海关估价等管理工作,承担本关化验室职能管理工作,承担本关减免税管理工作,按分工办理相关项目的减免税审核确认和相关后续管理工作。开展本关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承担本关税收风险防控推动工作。

商品检验处

拟订本关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承担本关进口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工作。承担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监督管理本关法定检验商品的数量、重量鉴定。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本关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

稽查处

拟订本关稽核查、贸易调查、市场调查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外的加工贸易等海关保税业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关出境加工监管制度、加工贸易耗料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关货物“出口申报前监管”“进口放行后检查”等属地查检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组织落实关党委关于干部队伍管理的决议决定,承担本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海关关衔、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本关人事档案和人事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

法规处

草本关法制工作的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承担本关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管理本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卫生检疫处

拟订本关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措施,承担本关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及境外疫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以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口岸监管处

拟订本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和人员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关物流监控、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关进出境邮件快件、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关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管理工作,承担本关海关管理环节的反恐、维稳、防扩散、出口管制等管理工作,承担本关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管理工作。

财务处

拟订本关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罚没财物、桨轮船装备及制装、节能减排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关征收的税费资金和罚没收入的收缴入库,承担本关预决算管理工作。

教育处

拟订本关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承担本关教育培训工作,相关资格考试组织工作,本关专、兼职教师的聘任及管理工作。

综合业务处

承担日常业务统筹协调、综合管理事项,承担全国通关一体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本关业务综合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本关业务技术规范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本关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拟订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本关监管措施。承担本关通关流程标准、申报规范、通关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承担本关重大改革事项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在海关国际合作框架下,承办与本处业务相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动植物检疫

拟订本关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承担本关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承担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

统计分析处

拟订本关海关统计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关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业务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编制贸易统计指数,承担本关报关数据和单证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国家、地方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政策、形势。承担相关动态监测、评估工作,推动本关服务进出口企业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与政策研究。

科技处

拟订本关科技发展、科技装备保障、信息化标准规范、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本关相关科研、技术引进、科技应用项目开发、推广和运行的管理,承担本关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

牵头拟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本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研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承担本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审批、报批、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拟订本关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和检验检疫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依法承担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依据多边协议承担本关出口食品相关工作。

企业管理处

拟订本关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企业行为、企业分类管理、企业及从业人员注册管理等工作。承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相关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

督察内审处

承担本关执法监督、执法评估、内控机制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本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管理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隶属机构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机构级别为副厅局级,承担上海市浦东国际机场及相关海关监管场所、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正处级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处、人事政工处(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处、物控查检一处、物控查检二处、快件监管一处、快件监管二处、旅检处、值机处。正处级办事处1个:驻空港区域办事处。科级机构85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下设综合科、文秘科、督办科、法制科、技术科;财务处下设财务科、税费科、装备科、后勤保障科;人事政工处(党委组织宣传部)下设政工科、人事科、宣传科、督审科、群团科;综合业务处下设业务监控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综合业务三科、综合业务四科、验估一科、验估二科、验估三科、统计分析科、法制科;物控查检一处下设业务监控科、查验一科、查验二科、查验三科、查验四科、查验五科、查验六科、查验七科、查验八科;物控查检二处下设业务监控科、分析查控科、中转监管科、舱单管理科、监管场所管理科、前置拦截处置一科、前置拦截处置二科、卡口监控科、法制科;快件监管一处下设业务监控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综合业务三科、综合业务四科、法制科;快件监管二处下设业务监控科、物流监控一科、物流监控二科、查验一科、查验二科、查验三科、转运监管科;旅检处下设业务监控科、分析查控科、旅检一科、旅检二科、旅检三科、旅检四科、旅检五科、旅检六科、旅检七科、旅检八科、中转一科、中转二科、中转三科、处置科、法制科;值机处下设业务监控科、值机一科、值机二科、值机三科、值机四科、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卫生监督三科;驻空港区域办事处下设业务监控科、综合业务科、物流监控科、保税监管科、免税品监管科、稽查科、法制科。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虹桥机场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及相关海关监管场所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行财科、人事政工科、业务监控科、综合业务科、快件监管科、物流监控科、旅检一科、旅检二科、旅检三科、值机科、卫生监督科、法制科。

洋山海关

机构职能:洋山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主要承担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含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行财科、人事政工科、督审科、群团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综合业务三科、综合业务四科、综合业务五科、物流监控一科、物流监控二科、物流监控三科、物流监控四科、物流监控五科、物流监控六科、查验一科、查验二科、查验三科、查验四科、查验五科、查验六科、技术检查科、企业管理和稽查科、数据分析科、船舶监管科、法制科、技术科。

徐汇海关

机构职能:徐汇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市徐汇区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综合业务科、查检一科、查检二科、保税监管一科、保税监管二科、企业管理科、稽查科。

嘉定海关

机构职能:嘉定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市嘉定区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人事政工科(党委组织宣传部)、3.综合业务科、4.物控查检一科、5.物控查检二科、6.保税监管一科、7.保税监管二科、8.企业管理和稽查科。

奉贤海关

机构职能:奉贤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洋山海关管辖区域除外)的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政工科(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科、物控查检一科、物控查检二科、保税监管一科、保税监管二科、保税监管三科、企业管理和稽查科。

龙吴海关

机构职能:龙吴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市闵行区黄浦江以东区域、龙吴港区及相关海关监管场所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物控查检一科、物控查检二科、物控查检三科、企业管理和稽查科、船舶监管科。

上海海关风险防控分局

机构职能:上海海关风险防控分局,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关区风险防控及安全准入职责。

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政工科、分析一科、分析二科、布控一科、布控二科、信息预警科、监控评估科、非贸风险防控一科、非贸风险防控二科。

浦东新区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浦东海关,机构级别为副厅局级,承担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洋山海关、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海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海关、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管辖区域除外)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正处级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政工处(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一处、综合业务二处、物控查检处;正处级办事处1个:驻金桥办事处。科级机构44个:文秘科、督办科、行财科、人事科、政工科、群团科、业务监控科、减免税科、保税监管一科、保税监管二科、保税监管三科、业务监控科、船舶监管科、办公室、督审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综合业务三科、综合业务四科、综合业务五科、原产地管理科、统计分析科、物流监控一科、物流监控二科、物流监控三科、物流监控四科、物流监控五科、查检一科、查检二科、查检三科、查检四科、查检五科、查检六科、查检七科、查检八科、企业管理一科、企业管理二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稽查四科、法制科、技术科、单证档案管理科。

浦江镇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浦江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黄浦江自共青路码头至西渡段范围内的港区(龙吴海关管辖区域除外)及相关海关监管场所、沿线企业自管码头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行财科、人事政工科、督审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综合业务三科、综合业务四科、原产地管理科、验估一科、验估二科、验估三科、统计分析科、物流监控科、查验一科、查验二科、查验三科、查验四科、旅检科、船舶监管科、法制科、技术科。

上海车站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车站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市静安区普陀区、上海陆运口岸及相关海关监管场所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政工科(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科、铁路监管科、查检科、物流监控科、旅检科、企业管理科、稽查科。

虹口海关

机构职能:虹口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主要负责上海港进出境船舶及其供应物料监管、船舶服务企业管理、海运舱单管理等上海海关指定业务;承担虹口区范围内进出境货物申报、动植物检疫、食品安全监管、商品检验、保税免税监管、加工贸易监管、企业管理、稽核查等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查检一科、查检二科、查检三科、保税免税监管科、稽查科、企业管理科、船舶监管一科、船舶监管二科。

金山海关

机构职能:金山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市金山区、上海化学工业区及沿线企业自管码头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政工科(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查检一科、查检二科、保税监管一科、保税监管二科、企业管理科、稽查科、船舶监管科。

崇明海关

机构职能:崇明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市崇明区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企业管理和稽查科、物控查检一科、物控查检二科、船舶监管科。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行财科、人事政工科(党委组织宣传部)、督审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综合业务三科、统计分析科、物流监控一科、物流监控二科、物流监控三科、查检一科、查检二科、查检三科、查检四科、技术检查科、保税监管一科、保税监管二科、企业管理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法制科、技术科。

海关总署风险防控局(上海)

机构职能:海关总署风险防控局(上海)承担空运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安全准入风险防控工作;承担快件、邮件、跨境电商和旅客行李物品风险防控工作;负责报关单安全准入风险参数设置及后续处置;对接各税收征管局,统一加载布控指令。

机构设置:办公室、风险信息处、预警评估处、风险分析一处、风险分析二处、风险处置处。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外高桥港区及相关海关监管场所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行财科、人事政工科、督审科、群团科、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物流监控一科、物流监控二科、物流监控三科、物流监控四科、物流监控五科、查验一科、查验二科、查验三科、查验四科、查验五科、查验六科、查验七科、查验八科、查验九科、查验十科、技术检查科、船舶监管科、法制科、技术科。

上海邮局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邮局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不包括外地邮局直接在上海口岸转关,下同)货物、物品、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监管职责。

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政工科、业务监控科、综合业务科、印刷品监管科、邮件监管一科、邮件监管二科、邮件监管三科、快件监管科。

杨浦海关

机构职能:杨浦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市杨浦区(上海车站海关管辖区域除外)的各项海关业务;承担上海海关政策研究和重大改革项目的论证工作。

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科、企业管理和稽查科、改革规划科。

松江海关

机构职能:松江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松江区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行财科、人事政工科、综合业务科、物控查检一科、物控查检二科、物控查检三科、物控查检四科、保税监管一科、保税监管二科、保税监管三科、保税监管四科、企业管理科、稽查科、法制科、技术科。

上海会展中心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会展中心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长宁区的各项海关业务;承担上海关区国际性展览会及进出境展品的实际监管职责。

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科、物控查检一科、物控查检二科、展览品监管一科、展览品监管二科、展览品监管三科、保税监管科、企业管理和稽查科。

上海科创中心海关

机构职能:承担上海海关支持和促进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相关职责。

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科、物控查检科、调研规划科。

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上海)

机构职能: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上海),机构级别为副厅局级,承担全国海关机电大类(机电、仪器仪表、交通工具类等)商品,包括税则共8章(第84-87章、89-92章)税政征管职责。

机构设置:办公室、参数管理处、征税一处、征税二处、征税三处、关税技术处。

宝山海关

机构职能:宝山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及相关海关监管场所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设科级机构8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政工科(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科、查验科、旅检一科、旅检二科、保税免税监管科、船舶监管科。

黄浦海关

机构职能:黄浦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负责受理上海市黄浦区的各项海关业务,另承担上海关区驻沪领事馆及人员、驻沪外商常驻机构及外方常驻人员进出境公、自用物品及车辆,驻沪领事馆、外商常驻机构海运进出境公、自用物品等监管职责;承担上海市区(除口岸现场外)各外汇商场、免税商店及其监管仓库的监管业务;承担上海海关关区进出境活动物隔离检验检疫相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人政科、综合业务科、查检一科、查检二科、查检三科、保税监管一科、保税监管二科、企业管理科、稽查科、免税品监管科、外交外商物品监管科、海运行李物品监管科。

莘庄海关

机构职能:莘庄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市闵行区黄浦江以西区域(龙吴海关管辖区域除外)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综合业务科;物流监控科;查检一科;查检二科;保税监管科;企业管理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

青浦海关

机构职能:青浦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青浦区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青浦海关下设9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政工科(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物控查检一科、物控查检二科、保税监管一科、保税监管二科、企业管理和稽查科。

上海吴淞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吴淞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市宝山区除邮轮监管以外的各项海关业务和上海海关专项稽查执行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行财科、人事政工科、综合业务科、企业管理科、物流监控一科、物流监控二科、查检一科、查检二科、查检三科、船舶监管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稽查四科、稽查五科、稽查六科、法制科、技术科。

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

机构职能: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承担上海钻石交易所的各项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科、保税监管科。

其他机构

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承担本关党组织的工作,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本关机关党群工作,指导本关各隶属海关单位党群工作,纳入工会和团委职责。

监察室(党委纪检组)

监督促进本关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本关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本关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按权限初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或参与审查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对本关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协助本关党委向隶属海关党委派驻纪检组,指导、监督派驻纪检组日常工作。负责对口联系驻署纪检监察组,组织落实和反馈相关工作任务;负责对口联系市纪委、市监委,协调落实和反馈相关工作任务。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承担本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事业单位

上海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承担上海海关机关、海关总署风险防控局(上海)、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上海)、上海海关风险防控分局的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上海海关口岸门诊部)

承担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以及卫生检疫的技术保障等工作。

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承担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其他检疫物、食品、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指定商品的检测、鉴定等工作。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海分中心

承担上海电子口岸应用项目的开发、运行维护、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上海海关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

承担进出口法定检验机电产品、玩具及婴童用品、机电类食品接触材料等商品的检测、鉴定等工作。

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

承担进出口法定检验工业原材料、产品、制品、包装、非机电类食品接触材料等商品的检测、鉴定等工作。

现任领导

王伟    上海海关关长、党委书记

叶建    上海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一级总监

于彬    上海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

黄新天  上海海关党委委员、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上海)局长、一级总监

王平    上海海关党委委员、党委纪检组组长、一级巡视员

陈明    上海海关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

柳波    上海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

张翼    上海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

夏新生  上海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一级总监

盛甫斌  上海海关党委委员、上海浦东海关关长

顾红梅  上海海关党委委员、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长、一级巡视员

王巍    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局长兼督察长、关党委委员

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4月14日官网显示

历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2年5月,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旅检处荣获2022年“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本关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古代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近代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当代沪关(1).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当代沪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领导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23-12-07

鲁培军.中国政府网.2023-12-07

王令浚任海关总署副署长 孙毅彪不再担任(图|简历).中国经济网.2023-12-07

张广志任海关总署党组成员 黄胜强不再担任(图|简历).中国经济网-新浪网.2023-12-07

个人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23-12-07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旅检处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中国海关传媒-今日头条.2023-12-07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