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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春德

明春德,男,汉族,1961年3月生,山东昌邑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专科学历

曾任山东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79.09--1981.08,本溪钢铁学校矿山机械专业学习

1981.08--1982.08,山东省济南张马屯铁矿汽车队见习

1982.08--1984.07,山东省济南张马屯铁矿设计室技术员

1984.07--1985.10,山东省济南张马屯铁矿团委副书记

1985.10--1986.09,山东省济南张马屯铁矿团委书记

1986.09--1987.05,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办公厅基建办公室干部

1987.05--1991.09,山东省委办公厅基建办公室正科级秘书(期间:1984.02--1988.01,山东工业大学夜大学机械设计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1.09--1993.02,山东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副处级秘书

1993.02--1993.09,山东大厦筹建处副主任

1993.09--1995.12,山东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山东大厦筹建处主任

1995.12--1997.10,山东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山东大厦筹建处主任,山东省南郊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

1997.10--2003.10,山东省南郊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03.10--2011.07,山东省南郊集团总公司总经理

2011.07--2013.02,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13.02--2014.01,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副秘书长

2014.01--2016.02,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

2016.02--2017.06,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2017.06--2021.08,山东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2017.07--2018.02,山东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8.02--2021.09,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曾任山东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十一届山东省委委员,十届、十一届山东省纪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2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明春德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2月,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大会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补充人选名单,明春德为山东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1年8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因年龄原因,明春德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职务。

2021年9月30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明春德的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参考资料

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海报新闻.2021-02-06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八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01-20

权威发布|李伟、范晓丽同志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大众日报-鲁祖轩.2021-08-18

李伟、范晓丽任山东省监委副主任 明春德不再担任_.中国经济网·大众日报.2021-09-30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