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南省消防总队,亦称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海南省公安厅消防局,于1989年3月组建,主要担负全省防火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等任务,正师级建制,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均为副师级)。
基本介绍
总队下辖海口市、三亚、洋浦3个支队(正团级),1个教导大队(正团级),16个市县消防大队(正营级),1个博大队(正营级),共有35个中队。在省委、省政府、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历届总队领导班子和全省官兵的不懈努力,全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不断发展壮大,消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省消防部队共有消防车105辆,其中包括直臂云梯、曲臂登高车、高喷车、抢险救援车、防化救援洗消车、水罐车、泡沫车、干粉车、器材车等;另外,还配有消防救生艇、手抬机动泵、空气呼吸器以及一大批特勤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