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涛,男,回族,1968年9月生,北京人,1993年6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市劳改警察学校劳改劳教专业中专毕业,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北京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法律硕士,高级政工师。
人物履历
曾任北京市良乡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北京市劳动教养人员调遣处副处长,党委书记、处长,北京市团河劳动教养所党委书记、所长,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4年10月任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副局级)副局长;
2016年7月任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政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办事处主任)。
任免信息
2016年6月,拟提拔担任副局级领导职务。
2016年7月,刘鹏涛任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政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办事处主任)。
人物荣誉
先后荣立4次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并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